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铁路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景观道路设计规范什么景观道路设计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筑结构的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砖石结构的设计规范,木结构的设计规范,冻土地区建筑基础设计规范。

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1、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园、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具有重要作用的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城市绿化用地布局,增加绿化用地面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公众绿化意识和环境意识。将城市绿化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各种方式投资城市绿化,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并拥有绿地冠名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请问现行的工厂绿化率的规定要求是什么?急用,拜谢。

占地面积不得小于建设部1993年11月4日发布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总面积与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六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不低于25%,到2010年不低于30%。

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全文」(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全文\第二十五条新建、 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改建、扩建建筑物和建设用地红线、道路中心线,按照下列标准控制: (一)建筑物外墙与建设用地红线、道路中心线的夹角小于或者等于60度时,退让距离不得小于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地表距离的一半。 (2)建筑外墙与建设用地红线和道路中心线的夹角大于60度时,退让距离不得小于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最小退让值。

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与城市绿地、广场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按下列标准控制: (一)公园绿地(G1)与广场用地(G3)边界的最小距离在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米。(2)退让保护绿地(G2)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第二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与相邻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体育用地(A4)边界的最小间距,应当在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米。

4、城市绿线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12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二年九月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建立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2019年城乡规划师《管理与法规》知识点: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1.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的定义,是指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线。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见第二条)。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3.划定绿线(一)城市规划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要确定城市绿化的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绿地面积,合理布局不同层次的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和大型公共绿地的绿线。(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限,明确绿化率的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限的具体坐标。

6、城市道路绿化带最小宽度可有规定?主要说明下分车道绿化带和行道树绿化…

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3.2.1.1市种植树木的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1.5m;主干道上的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小于1.5m. 4.1.1分割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单、树形整齐、排列一致。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0.75m . 4 . 1 . 2中央绿化带应遮挡对向车辆的眩光。距相邻机动车路面高度0.6m至1.5m范围内,植物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株间距不应大于树冠宽度的5倍。

高速公路上方两侧的树冠不应重叠。绿化带宽度小于l.5m的,应种植灌木,灌木与地被植物相结合。4.2.2行道树的种植间距以树种壮年时的冠幅为准,最小间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外侧的最小距离应为0.75m . 4 . 3 . 2路侧绿化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为开放式绿化带。在开放绿地中,绿地面积不得低于绿化带总面积的70%。

7、厂房绿地率规定

目前工厂的绿化率要求不低于20%。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法律依据:《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总面积与城市面积的比值。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不低于25%,到2010年不低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的单项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的比例不应低于30%。(二)城市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不低于20%,次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不低于15%。(三)城市河流、海洋、湖泊等水体和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30米。

8、景观道路设计规范有哪些

景观道路设计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筑结构的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砖石结构的设计规范。木结构的设计规范。冻土地区的建筑物。

9、室外防护绿地下面能铺设给水管线吗

埋地管道的埋深应以不损坏管道为原则,并考虑最大冻土深度和地下水位。给排水埋深按GB《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设计。3.5.3室外给水管道的覆盖深度应根据土壤冻结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和管道穿越情况确定。可以敷设,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

1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绿带设计

4.1分体车绿化带的设计4.1.1分体车绿化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单,树形整齐,排列一致。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0.75m . 4 . 1 . 2中央绿化带应遮挡对向车辆的眩光。距相邻机动车路面高度0.6m至1.5m范围内,植物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株间距不应大于树冠宽度的5倍。4.1.3两侧绿化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时,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相结合。

绿化带宽度小于l.5m的,应种植灌木,灌木与地被植物相结合。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隔绿化带末端应采用透明配置,4.2行道树的绿带设计4.2.1行道树的种植绿带应以行道树为主,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较多的路段不能连续种植行道树绿化带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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